督察组进驻之后,农药厂的UV光氧催化设备该怎么看
今年上半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已经进驻多个省份,山东周边不少农药、化工企业的老板第一次真切感到,废气这件事不再是环评报告里的一页纸。恰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入收官考核年,各地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整治力度明显加码,一批手续不全、治理设施缺失的所谓散乱污企业被直接停产。在这样的背景下,UV光氧催化设备成了很多农药厂询价单上出现频率最高的名词,仿佛装上一台带紫外灯管的箱体,达标问题就一劳永逸了。
先把政策的账算清楚。农药行业废气目前主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指标都有明确的排放浓度和速率双重限值;涉及恶臭的车间还要对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臭气浓度要求。山东本地企业另有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约束,尺度只紧不松。也就是说,验收监测时看的是烟囱出口的实测数据,而不是设备铭牌上标注的净化效率。这一点,恰恰是UV光氧催化设备争议最大的地方。
从原理上讲,UV光氧靠185纳米波段紫外光裂解废气分子,同时产生臭氧氧化,配合二氧化钛催化板提高反应效率。它对低浓度、大风量、以异味为主的废气确有作用,比如农药厂罐区呼吸气、污水站逸散气这类非甲烷总烃在每立方米几十毫克量级的场合。但农药合成车间反应釜放空、离心干燥工序的废气,浓度动辄数百甚至上千毫克,单靠几秒钟的光照停留时间去指望百分之九十的去除率,是不现实的。合理的做法是前端先上喷淋塔做预洗降温除尘,把水溶性组分和颗粒物拦下来,UV光氧放在中间承担氧化除味,高浓度工况还要在后端串活性炭吸附兜底。我们济南金浩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这几年给农药企业做方案,坚持的就是这种组合式思路,很少单独推一台光氧设备了事,因为验收数据不会说谎。
还有一笔账常被忽略:灯管衰减。紫外灯管有效寿命一般在八千小时上下,连续运行一年后光强可能只剩六成,若再赶上夏季高温、湿度大,石英套管结垢,实际效果还要打折。督察期间不少企业被查出的问题,不是没装设备,而是设备装了两年灯管一根没换过,通电亮灯却形同虚设。执法人员现在会开箱查灯管点亮数量、查更换记录,这比查有没有设备细致得多。
所以对农药厂来说,正确的姿势是:先摸清各工序废气的浓度、风量和成分,按实测数据定工艺组合,再谈用不用UV光氧、用多大功率;设备上了之后,把灯管更换、催化板清洗写进运维台账,随时经得起开箱检查。督察不是一阵风,把治理设施当成生产设备一样去管理,才是这轮环保高压下真正的过关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