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印染厂催化燃烧装置,GB37822新规下这几项变了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在2019年5月24日发布,纺织印染厂的定型机废气本来就是VOCs治理的重点,这份新标准对废气收集环节提的要求,比不少印染厂原来的做法要严不少,而且不再局限于烟囱达标这一件事,车间里那些看不见的弥散排放也被明确纳入了管控范围。摆一张表看看具体差在哪。
| 对比项 | 标准发布前常见做法 | GB37822-2019要求 |
|---|---|---|
| 废气收集范围 | 只收集定型机主排口,车间弥散气体不管 | 明确对无组织逃逸的VOCs也要采取收集措施,能收尽收 |
| 工序密闭要求 | 无统一要求,车间门窗开闭随意 | 对产生VOCs的工序提出密闭改造或有效抽风要求 |
| 台账记录 | 部分企业自行记录,格式不统一 | 要求企业建立VOCs排放台账并定期留存 |
| 检测频次 | 无强制频次,多是环评验收时测一次 | 要求定期自行监测,原始记录留存备查 |
| 密闭空间浓度限值 | 无量化指标,凭经验判断车间是否密闭到位 | 对密闭空间、集气罩内的VOCs浓度给出量化控制要求 |
表面上看,末端的催化燃烧装置技术本身没有变化,但前端收集范围一旦按新标准扩大,进气量和浓度都会跟着变,原来只按定型机主排口风量选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能力很可能就不够用了,得重新核算风量,评估是否要增加局部收集或者扩大处理规模。染缸、助剂配料这些原来不太被重视的弥散点位,现在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不能只盯着定型机一个排口。济南金浩丰这段时间接到不少印染厂的咨询电话,大多是问原有设备要不要跟着新标准做扩容改造——答案得先测了车间实际弥散排放情况才能给,不是所有印染厂都需要大改,但摸排这一步,迟早得做。以一台常规风量的定型机为例,主排口之外如果还摸排出两三个弥散点位,累加起来的风量增幅经常超过两成,催化燃烧装置的处理能力要是没留余量,扩容改造的花费往往比当初设计时多留一截余量贵得多——这笔账,越早算越划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