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全面实施后,涂料厂水喷淋预处理验收要过哪几关
本月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对现有企业全面实施,加上生态环境部六月印发的2020年夏季臭氧污染攻坚相关方案,涂料油墨行业的废气设施验收和日常检查明显严了起来。水喷淋作为大多数涂料厂废气系统的预处理段,恰恰是检查中最容易被挑毛病的环节。先把与之直接相关的条款要点列出来:
- 废气收集系统应做到应收尽收,采用局部集气罩时,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米每秒;
- 废气治理设施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对应生产工艺应停止运行;
- 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记录、药剂添加记录、循环水更换记录应留存备查;
- 重点区域涉VOCs排放企业执行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的双重要求,处理能力明显不匹配的按未安装治理设施处理;
- 夏季臭氧攻坚期间,走航监测车对园区高值点位溯源,企业随时可能被点名入厂检查。
这些条款落到水喷淋预处理上,意味着什么?逐条说。
第一,验收不再只看有没有塔,而是看塔前的收集。喷漆、调墨、灌装工位的集气罩风速会被现场实测,0.3米每秒是硬杠。不少厂的问题是管路越接越多、风机没变,末端罩口风速只剩0.1米每秒,这种情况验收基本过不去。应对办法是先测后报:自己拿风速仪把每个罩口测一遍,不够的要么减支路,要么换风机。
第二,同步运行会查台账也会查电表。检查人员现在惯用的手法是调生产线和风机的用电记录做比对,生产了八小时、风机只开了三小时,一目了然。建议给喷淋系统装独立电表或运行时间记录仪,这笔投入几百元,关键时刻能自证清白。
第三,循环水记录是最容易补不上的短板。水喷淋对涂料废气里的漆雾颗粒物有效,但对二甲苯、酯类这些VOCs吸收效率很低,循环水饱和之后甚至会二次挥发。检测时如果出口非甲烷总烃不降反升,多半就是这个原因。规范做法是按周期换水并记录,验收前尤其要换新水、清水箱。
第四,别把预处理当主处理来报。水喷淋在环评和验收资料里的定位应当是除漆雾、降温、增湿的预处理段,后面必须衔接活性炭吸附或其他VOCs主处理工艺。有些企业图省事把喷淋塔单独作为VOCs治理设施申报,在双重管控要求下,这条路今年基本走不通了。
最后给一个自查顺序:罩口风速、风机电流、循环水状态、进出口浓度、台账记录,五项按顺序过一遍,大约半天时间。等检查的人上门再补,什么都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