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钢制品厂竣工环保验收,这5个问题先弄懂
「验收报告都做完了,怎么又被打回来了?」——这是不少玻璃钢制品厂在竣工环保验收环节最常问的一句话。这个环节看着是走流程,其实每一步都有具体的技术要求,漏一项就可能要重新监测。围绕几个高频问题,把要点理一遍。
竣工环保验收现在还需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吗?
不需要审批,但也不是企业自己说了算。按现行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现在实行的是企业自主验收——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编制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完成后需要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生态环境部门保留后续抽查和监督的权力,验收弄虚作假一样要担责。
玻璃钢制品厂的验收监测,重点测哪些指标?
玻璃钢制品厂用的不饱和聚酯树脂里含有大量苯乙烯,糊制、固化环节大部分苯乙烯会挥发出来,所以验收监测里非甲烷总烃和苯乙烯是重点指标,另外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也要测。有的工厂只测了总烃就以为够了,苯乙烯作为特征污染物往往有单独限值,漏测这一项报告直接算不完整。
验收监测的时候,工况必须达到多少负荷才算数?
一般要求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不低于设计生产能力的75%,而且要连续监测,通常是连续2天、每天的日均值都要采样。有些企业图省事想在低负荷甚至试运行状态下测,测出来的数据即使达标,也会因为工况不达标被认定无效,还得重新安排监测,反而耽误更多时间。
验收报告最容易在哪个环节被打回来?
从经手过的几个玻璃钢项目来看,最常见的问题有三类:一是无组织排放没有单独监测,只报了有组织排放数据;二是环保设施清单和环评批复对不上,比如实际装的活性炭吸附箱型号、风量跟环评文件里描述的有出入却没做变更说明;三是验收公示期没满或者公示材料不全就提前上报。这三类问题占了退回案例的大多数。
验收通过就等于环保工作结束了吗?
验收通过只是一个阶段性节点,后面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台账记录这些义务是持续性的,一年比一年查得细。我们济南金浩丰这几年跟着不少玻璃钢制品厂走完整个验收流程后发现,把验收当终点的企业,往往第二年年检的时候又要重新补功课——不如把验收监测的数据和台账,当成往后每年自行监测的起点,一次性打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