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厂活性炭吸附脱附再生不做行不行
前几天接到一个济南周边造纸厂设备主管的电话,语气挺急:“我们涂布车间那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用了快两年了,活性炭就换过一次,从来没做过脱附再生,环保部门要是来查,这算不算问题?”
说实话,这个问题问得挺及时。造纸厂的涂布、施胶环节确实会产生有机废气,很多企业当初上活性炭吸附装置图省事,选的是一次性使用、饱和后直接更换的模式,压根没配脱附再生系统。这种做法本身不算违法,但有两个隐患容易被忽略。第一是废活性炭的处置:饱和后的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编号HW49,必须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当普通垃圾或直接焚烧,转移过程还得有联单记录,这份台账缺了,比排放浓度超标更容易在检查中被认定为管理不到位。第二是更换频次和运行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里要求企业报送活性炭的更换周期、装填量,长期没有这些数据,会被认为治理设施运行状态不明。
我跟他说,脱附再生不是强制人人都要上,但要看两笔账。一笔是频繁更换活性炭的采购成本,另一笔是废活性炭作为危废处理转移的费用,两笔加起来,很多中等规模造纸厂的活性炭年更换成本其实并不低。如果车间VOCs浓度和风量比较稳定,上一套脱附再生装置,用蒸汽或热风把吸附的有机物脱附出来,活性炭可以重复使用多个周期,长期算下来能省掉不小一笔运行费用,同时也符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治理思路——不是简单地把污染物转移处置,而是尽量减少资源消耗和二次危废产生。
电话最后他问我们能不能上门看看现场,评估到底要不要加装脱附再生系统。济南金浩丰的做法是先看车间实际风量和活性炭更换台账,再算这两笔成本的对比,值不值得改造心里就有数了,销售热线186 1558 6932,改造前的这笔账算清楚,比事后再纠结合不合规要实际得多。


